通行证登陆:

登录模块加载中...

如何投稿 / 加为收藏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民工网
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权益维护 阳光工程 三农人物 务工指南 民工培训 培训光盘 民工大学 理事单位
《民工》 打工招工 职位搜索 民工子女 打工生活 打 工 妹 家乡供求 三农社团 企业责任 爱心行动 民工博客
2007��4��8��
������ũ��������
����إһ
 
全国各省分站: 内蒙古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 申请分站加盟
首页 >> 新闻 >> 阳光工程 >> 重点推荐 >> 正文 快速搜索:

鹤山区“阳光工程”促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图)

 
新闻热线:13717505888 来源:民工网 日期:07-05-08
我要投稿 如何投稿
上一篇:
下一篇:
选择背景: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非农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不断扩大。2005年鹤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2735.3元,其中从非农产业获得的收入达到1300元,占47.5%,非农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推动力。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该区启动了“阳光工程”,一是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在全市培育认定了一批有质量、有规模、专业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实现培训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三是积极培训农村劳动力,开展了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实用技术技能培训。2006年全区认定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有鹤壁工业中专、鹤壁市职工教育中心、鹤壁市技工学校、鹤壁工贸学校、鹤壁曙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鹤壁市云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6所;共投入“阳光工程”国家财政补贴培训经费14.44万元,区“阳光工程”专项工作经费0.5万元,培训247人,职业技能培训400余人,引导性培训2080余人。从2004年至今,三年累计向二三产业转移5000余人。

点击发送给好友: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
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
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
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
,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
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
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精彩推荐  
最新图片  
热门点击  
媒体报道 | 我要投稿 | 关于我们 | 会员注册 | 诚聘英才 | 诚征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怀念旧版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民工网 版权所有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陈华 侯晓晶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服务热线:1371750588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QQ即时交流 合作:472015992 技术:392600767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