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登陆:

登录模块加载中...

如何投稿 / 加为收藏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民工网
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权益维护 阳光工程 三农人物 务工指南 民工培训 培训光盘 民工大学 理事单位
《民工》 打工招工 职位搜索 民工子女 打工生活 打 工 妹 家乡供求 三农社团 企业责任 爱心行动 民工博客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2007��4��8��
������ũ��������
����إһ
 
全国各省分站: 内蒙古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 申请分站加盟
首页 >> 新闻 >> 权益维护 >> 热点新闻 >> 正文 快速搜索:

沈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可享免费法律援助

 
新闻热线:13717505888 来源:民工网 日期:08-04-21
我要投稿 如何投稿
上一篇:
下一篇:
选择背景: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沈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可享免费法律援助



民工网:http://www.mingong123.com   合法权益    法律服务志愿者

  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 困难职工、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往往遇到这样的尴尬。为切实解决这一群体的实际困难,4月18日,面向困难职工群体的 “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沈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正式挂牌办公,这是全国第一家经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地市级职工法律援助中心。

  据介绍,沈阳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受市总工会、市司法局领导和监督,业务上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主要职能是为全市经济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被视为经济困难可享受免费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群体包括: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边缘户;区、县(市)总工会或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

  同时,沈阳市总工会近期还将聘用一些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具有调处经验和工作能力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协助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工作,以便为困难职工提供更好服务。记者唐成选

点击发送给好友: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
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
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
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
,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
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
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精彩推荐  
最新图片  
热门点击  
媒体报道 | 我要投稿 | 关于我们 | 会员注册 | 诚聘英才 | 诚征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怀念旧版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服务热线:1371750588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QQ即时交流 合作:472015992 技术:392600767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