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网-中国民工蓝领公益就业平台

总站

选择分站区域

聚焦全国两会   关注中国农民工

网站地图

今天是2010年03月10日  星期三

本站要闻:1、优秀企业招工联盟章程及申请表 2、民工网向国务院农民工办公室汇报工作 

客服热线:400-6321-365

诚信劳务通会员

民工网

您的位置:首页 >> 民工网 >> 正文

民工网感谢这位朋友的批评,我们将更好的服务好民工兄弟姐妹
来源:民工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08-1-28 9:46:00 浏览次数:103次  此信息由 一笑一笑 志愿者发布

[提要] 民工网非常感谢李富成这位网友的批评,其实不是牛的理直气壮,说明一下原因,真正的原因是:

  民工网非常感谢李富成这位网友的批评,其实不是牛的理直气壮,说明一下原因,真正的原因是:
  1、因为我们每天文章上千篇,希望他能写个邮件,找到那片文章的地址,不然,编辑找不到那个地址,就惹作者生气了,看到这篇文章后,我们才找到了这篇文章,因此把文章内容去掉了,也把批评我们的文章贴在此,以警示我们的全部工作人员。
  2、我们网站每天数千位爱心志愿者和作者发布文章,我们审核的基本原则是:必须对民工兄弟姐妹有意,对是否原创或者转载没办法看出来,也希望更多的人提出批评和建议;
  3、感谢这位朋友的批评,我们将更好的服务好民工兄弟姐妹,也感谢所有的爱心志愿者和投稿的作者,希望能更多的投稿,用大家的爱心,关爱民工、关爱民工子女。

       附李富成网友的批评文章:

   “民工网”侵权牛得理直气壮!
  作者:李富成 来源:东方法眼


  笔者喜欢上网看新闻,也喜欢百度一下。早晨百度一下,发现笔者的一篇文章被“民工网”转载了。“民工网”作为一个为农民工维权的网站,至少不会侵犯别人的权利吧。可惜的是,民工网在转载“死刑情侣能否成为法律鸳鸯”一文时,既没有经过网站的同意,也没有与作者沟通;转载文章既未注明网站,也不指明作者。  笔者在“东方法眼”首发的文章,弹指间变成“民工网”的文章。什么叫剽窃?什么叫侵犯知识产权,“民工网”的做法可谓经典!
  看到权利被侵害,总得要维护一下。根据网站留下的一个号码13717505888,笔者打通该手机。接话的是一名男子,讲话极为生硬。我向他作了一些简单地说明:转载文章应该经作者同意,注明转载的网站与作者。该名男子与笔者讲了两句话:第一句话是:你发一个电子邮件给我们网站!“民工网”在侵权,还要被害人给他发电子邮件?难道世道真的变了?难道真的是有理的求没理的?笔者当即表明态度,不会给“民工网”发电子邮件。该男子的第二句话是:那你就去告吧!
  “民工网”作为一个标榜为民工维权的网站,但冲它侵犯他人权利毫无顾忌的心态、霸道的语气、挑衅法律的行为,笔者很怀疑它能否为农民工兄弟维权。
  顺带说一下:“民工网”的主办单位是中国扶贫开发协会,这或许是它牛气的原因?
  难道笔者真的要向这种网站讨说法?
  这是从百度中搜索到的内容:“死刑情侣”能否成为“法律鸳鸯”
  从而引出:“死刑情侣”能否成为“法律鸳鸯”的争议。 从两名死刑犯申请的内容看,他们要的是法律名份:领取婚姻登记书并举行婚礼。法律上名份可称之为法律上权利,享有法律上的权利首要条件是有法律根据,其次是权利没有被依法剥夺。从我国...
  http://www.mingong123.com/news/rdxw/2008-1-28/94654813100006.html
   

关键词:民工网 爱心志愿者 民工 

版权所有:民工网 备案序号:京ICP备09087109号 客服电话:010-82864733 82864755  传真:010-82863411  邮箱:mingong123@vip.163.com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605A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银奥律师事务所 010-64076250 010-64076894 010-64078047 本站技术服务:131611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