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网:http://www.mingong123.com 社会责任
4月10至11日,宁波市消保委举办消费维权培训班,培训重点内容是再次学习中消协去年制订的《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制订《导则》是中消协2007年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导则》于2007年3月15日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得到了政府与消费者的好评,良好企业的积极响应,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导则》被中消协确认为2007年工作十大亮点的第一亮点,被《WTO经济导刊》评为2007年十大社会责任事件之首,被中消协确定为2008年工作十大举措的第一项举措。学习贯彻好《导则》是各级消保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次培训班市消保委邀请了中消协商品与服务监督部任静主任对《导则》进行宣讲,任静主任从《导则》产生的背景,《导则》的基本内容及要点,贯彻落实《导则》要做的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刻的阐述。授课结束后,市消保委卢云华秘书长对学习贯彻《导则》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全市消保工作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导则》,进一步提高对《导则》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要将贯彻落实《导则》与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对经营者教育,对企业信用评价结合起来;三是要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培训班还安排了其他培训事宜,来自市、县(市)区消保委、分会和企业联络站140余名消保委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培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