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于3月18日在北京开幕,下午举行专题会议,主题是“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出席会议并演讲。图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演讲。新华网 姚勇 摄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第八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于3月18日在北京开幕,下午举行专题会议,主题是“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说,中国政府这些年采取的具体政策,应该说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很多实惠。以下为演讲内容:
各位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本次论坛,并就中国农村的发展问题和大家作一下探讨。
一年半以前,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规划的时候,提出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中国人来讲并不是一个新口号,实际上在半个世纪之前,中国中央政府就曾经提出过。当然,由于时代背景不同,由于发展阶段不同,现在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和半个世纪之前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是有很大区别的。区别主要是两方面:
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非常快的发展,尤其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2000年以来,到2006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显示出一个非常强的势头。比如GDP数字,2000年只有9.92万亿,但是到去年年底达到了20.94万亿。财政收入从1.34万亿,增长到3.93万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9万亿增加到10.99万亿。居民储蓄从6.43万亿增长到16.16万亿。增长速度确实是非常惊人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和以前相比,政府有更大的能力,社会也有更强的能力,帮助农村发展,使农村尽快摆脱贫困。
另一方面,尽管中国经济虽然保持着如此快的增长速度,但是城乡之间发展差距仍然在扩大,特别是从城乡居民收入来看,差距正在扩大。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所以城乡居民收入虽然都在增长,但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要快于农民收入增长。因此,城乡居民两者之间收入差距去年达到了1:3.28。也就是说一个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相当于3.28个农民的纯收入。
很多研究中国农村的专家学者都知道,在29年之前,城乡居民尽管收入水平都不高,但那时收入差距是1:2.57。除了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之外,农民在基础设施、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农村落后可能要比收入差距方面所显示出来的程度更为突出。
正是由于这两大原因,一方面经济在快速增长,综合国力和国家财政实力都有了很大提高。另一方面,城乡差距却没有缩小。针对这种情况,促使中央政府在2005年10月再次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建议中,对它的主要内容用五句话来概括,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变革。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生产能够发展,农民生活能够宽裕,农村社会风尚能够进一步好转,农村社会环境能进一步改变,农村社会管理能够得到加强,所以它是涉及面非常广的一场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的运动。
提出新农村建设一年半以来,已经采取的一些政策,特别是中央政府采取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减轻农民负担,实行财政转移支付。1999年以前,中国一直实行历史上遗传下来的农业税政策,农业税政策从2000年开始进行改革,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下决心开始逐步取消这个税种。农民在税费改革之前所要承担的税费负担是比较重的,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统筹资金、提留资金以及农村教育集资等费用,1999年以前,这些费用加起来要1450亿元。经过改革,特别是2004年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已经减少了1250亿元。在农民免除税费之后,基层政府的运行,主要就要靠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2006年,中央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