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秀
编者按:
国家统计局的预测表明,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15万亿元左右。然而近年来的现实是,农村资金要素正不可避免地大规模流出。 “失血”严重的农村金融市场仅靠政策性“输血”恐怕难以真正强身健体,如何形成一套自身完备的“造血”机制就成了农村金融发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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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并准备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新政,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以支持新农村建设。文件发布后各界反响热烈,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大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温铁军更是希望“借国家不断出台金融良政之东风,一揽子化解农村金融的困境”。他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他和一些研究人员在分析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后发现,开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制度创新为基础的改革,大力发展与农民的合作金融相适应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或许是未来农村金融发展的出路所在。
《中国经营报》:你怎么评价银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意见?新政将对农村金融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温铁军:银监会的新政出台后,本人感到欢欣鼓舞。这无疑是金融监管部门响应2006年一号文件既定政策的非常重要的突破,而且也使我们在各地开展的试点多少有了一些政策依据。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之后,我国已经客观上开始了“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进程,而这本来是在任何正常市场经济国家从来就毫无疑问的制度安排。
《中国经营报》:未来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是什么?前一段备受瞩目的“穷人银行家”的成功经验能否在中国得到复制?
温铁军:尽管2006年的农村政策开启了“还合作制于农民”的闸门,但多年占有合作社名义的官方部门的利益固化,其中的体制障碍仍然存在。银监会的这个《意见》也只是降低了社区金融和农民互助合作金融的门槛,依然只是允许少数地区试点。距离“服务于三农”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今后一个时期重振农村经济的核心,仍然是如何使资金这个最具有组织作用的龙头要素回流农村。为此,迫切需要执政党对农村金融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其重点仍然在于如何开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制度创新为基础推进配套改革。并且,改革成败的评价标准不在于金融部门的指标,而在于是否解决了农村金融如何普遍服务三农、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
事实上,为小农经济提供普遍服务是世界性的难题,需要中国政府和农民以“创新型国家”战略为指导来开展农村组织和制度方面的自主创新。最近由于其负责人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而名噪一时的“小额信贷”虽然值得我们消化吸收,但其实质,仍然是那些严重缺乏组织资源和制度资源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借鉴商业银行机制的做法;在我们这种具有丰富的农村基层组织制度资源的国家虽然可以适当移植,却不必盲目迷信。
《中国经营报》:正规的农村商业金融似乎认为当前的农村市场无利可图,那么农村金融的使命,该由谁来承担呢?
温铁军:两亿多小农户从事兼业化农业生产的小农经济基础,很难直接对应现代金融机构的信用服务。因为小农的信用需求是“原子化”的,不仅额度小、收益低,而且周期长、风险大,导致一般商业金融如果被迫与面广量大的小农信用需求对接是不经济的。
上次金融改革提出银行商业化,对银行自身来说是正确的、无可厚非的;但是,对于中国八亿多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