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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廉 农民工问题研究了十三年

 
新闻热线:13717505888 来源:民工网 日期:0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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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农业部等部门发布)

 

我国将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6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第二款 用工单位不得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农民工收取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

 

第六条第二款 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指导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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