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报名 | sitemap | 网站地图 | 注册会员 | 会员登录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三农人物 >> 三农政策 >> 正文

天津建立劳动关系农民工可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

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08-9-13 19:02:00     我要投搞   由志愿者 eddy1227 提供
加入志愿者投稿获积分
    新华社天津9月13日电(记者 邹兰)天津市日前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办法,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工作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可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出台这个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在津农民工医疗、工伤保障。

    天津市规定,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保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费。自用人单位参险后的当月起,农民工即可以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农民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5%;超过最高支付限额至25万元的部分,由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费,农民工本人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新的办法,农民工天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的综合缴费比例为2%,比原来参加两种保险的缴费比例降低2.2个百分点。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按照新办法的缴费下限计算,两险实际月人均缴费水平为25.2元,与调整前的缴费水平相比,用人单位人均年减轻负担333元。 

标签:天津 医疗工伤综合保险 农民工 
【浏览 次】【查看与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夹】【关闭
查看相关新闻
·高鸿宾:全国农垦必须共同发展 共同繁荣(2008-9-16)
·黑龙江省出台加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意见(2008-9-16)
·三部门发布并施行新版《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9-16)
·山西制定并出台襄汾溃坝事故安置办法和赔偿标准(2008-9-16)
·苍溪土地整理搭建产业化新平台(2008-9-16)
·优化产业结构丰富内涵 生态农庄引领信丰农业新产业(2008-9-16)
·兖州三措并举发展粮食产业(2008-9-16)
·秦皇岛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2008-9-16)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三秋”农业机械化生产工作的通知(2008-9-16)
·河南省政府计划在全省扶持发展300个农机合作社(2008-9-15)

      用户名: 

      密  码: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1316111100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涉及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请见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