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销区粮食库存,保证市场供应,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铁道部、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下发通知,下达最低收购价粮食第六批跨省移库计划50万吨,全部为2007年东北地区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粳稻。调出地区为吉林和黑龙江省,调入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等省(区、市)。
通知强调,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跨省移库工作,是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单位),以便协调解决。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1316111100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涉及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请见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