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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其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均可作为抵(质)押品,以帮助他们解决创业初期的资金困难。
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临沂市将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等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促进创业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
通知规定,要继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及境外就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均可为抵(质)押品。
此外,对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业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据了解,临沂计划今年引导鼓励新增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8000人,以鼓励他们利用在外地学到的技术以及积累的资金和管理经验,回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开办工商企业,为大临沂新临沂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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