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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同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大连晚报     作者:刘万恒     发布时间:2008-7-6 12:58:00     我要投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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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同样享工伤保险待遇

     随着进城打工的外来农村人口越来越多,农民工们时常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作为城市中的外来者,如何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确保不在他人诱惑下走上违法道路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大连市法制协会的牵头组织下,我市公安局、司法局等权威司法部门及部分资深律师,为农民工们专门解答常见法律问题,获得了来连务工人员们的一致好评。

     参与办假证可处15日以下拘留

     问:我是一名来连务工多年的农民工,居住在站北地区的一个老乡多次想和我合开一个假证公司。请问,假如开办假证公司,受哪些处罚?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站北派出所所长来凤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娱乐场所从业者有严规

     问:我是刚从山东来连的农民工,居住在桂林辖区。近日经老乡介绍到一家娱乐场所工作。请问,从业人员的行为有哪些要求?另外,对进入娱乐场所人员不得提供哪些服务行为?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桂林派出所所长都本东答: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问:我是一名农民工,已经在沙河口区某单位工作两年多了,从工作至今我所在的单位没给我投保工伤保险,近日,我出现了工伤事故。请帮忙解答一下我该怎么办?

     辽宁安融律师事务所周一律师答:根据国务院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而,你在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所在单位向你支付工伤保险

 

  


标签:农民工 工伤保险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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