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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委作出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

 
新闻热线:13717505888 来源:民工网 日期:0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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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委作出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



民工网:http://www.mingong123.com   改善民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全面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全面改善民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全省民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必须看到,对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省民生领域许多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民生任务还十分艰巨。党的十七大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出了部署。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全面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以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为保障,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公民权益依法保障”等行动计划为主要抓手,确保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3.全面改善民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重在民生。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切实保障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整合财力物力,分清轻重缓急,推动公共资源向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领域倾斜,实现改善民生的力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科学发展,共建共享。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实现全体人民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优先发展教育

  4.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到2012年,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全省人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教育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5.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并转改”,着力解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基础薄弱问题,保证所有学龄儿童都能接受较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高质量普及高中段教育,积极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高中段教育质量。加大对高中段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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