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万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8月16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给千万农民工带来了福音。
劳动合同:免费发放示范文本
今年上半年,我省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等11个行业的157.6万农民工中,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有40%左右。《意见》提出今年的目标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以上,3年内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为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农民工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合同书。
与此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还将重点监督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住宿及其他服务业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并要求各地每月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
工资:四季度集中展开清欠行动
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提前预防双节期间拖欠工资的现象,《意见》确定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在第四季度联手公安、工会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工资集中清欠行动。
为了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意见》提出将农民工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并在明年将工资标准提高至社会平均工资的40%左右,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大中型煤矿农民工全部进“保险箱”
为确保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的顺利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大扩面力度,简化程序,为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待遇提供便利。
年底前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60%以上一级资质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40%以上的小煤矿、非煤矿山、建筑、烟花爆竹生产、石油加工、危险化学品制造、金属冶炼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20万农民工“病有所医”
为了确保年底前20万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进度,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
《意见》还规定,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随用人单位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事个体经营的应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参保。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如果单位不为农民工办理保险,农民工即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杨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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