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map | 网站地图 | 注册会员 | 会员登录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权益维护 >> 维权志愿者 >> 正文

自学英榜:民工5年修成律师 自愿为民工维权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发布时间:2008-6-19 8:44:00     我要投搞
  
  民工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到城市中打工的农民。“民工”这个词,大多和讨薪、维权等沉重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今天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刘拥军,仍旧是一个民工。他在朝阳区以卖水果维持生计,目前已经通过自学考取了律师资格。
  关注命运打工遭贼萌生当律师念头
  28岁的刘拥军出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一个叫杜家峁的村子,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1999年,他在家乡镇上的工地做小工时,被小偷将财物洗劫一空。他想,做不了警察就做律师吧,要为生活贫困的人们讨说法。从此他开始学习高自考专科课程。  
  命运改变辗转三地拿下本科
  2002年,他来到北京,希望首都能圆了自己的梦。在朝阳区一个叫褡裢坡的地方,他租了一个小门脸房卖起了水果蔬菜,靠微薄的收入自学本科课程。为了节省钱,冬天他不敢生火,每每深夜被冻醒。
  为了尽快完成自学考试,他奔波于齐齐哈尔、天津、济南3地,把没考过的课程尽快补上,5年时间他通过了专科、本科共29门课程,其中外语多次闯关终于通过。之后,他通过自学开始冲刺国家司法考试。
  改变事业几遭拒绝事业终开始
  2004年末,得知自己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消息后,他兴奋得一宿没睡好觉,给自己远在家乡的父母同学打电话,告知这一喜讯。“熬过来不容易,现在觉得很值得回味。”他说。
  蹬三轮上货的途中,他在朝阳看守所附近看到了几家律师事务所。“我记得有篇报道叫大学生等于零,为得到一个实践的机会我开始挨家去敲事务所的门推荐自己,希望人家能带带我,尽快入行。但人家一看我是个卖水果的民工,都婉言拒绝了。还好,有一家开创律师事务所留下了我,是给从业经验很丰富的童律师做助理。”
  事业锁定呼吁社会重视民工受教育权
  在卖水果期间,和他相同命运的民工兄弟一直是刘拥军的关注对象。知道他是学法律的以后,附近工地的民工不少人来向他咨询。
  “让民工受教育太重要了。民工利益一旦受到侵害,由于知识水平限制,他们不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往往采取过激行为,致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产生恶性循环,也使民工的声誉越来越低。希望社会各界能重视民工的受教育权,多举办一些技能和文化知识培训,让他们懂得法律是什么,我会考虑为他们免单。”刘拥军家乡口音很重,语气里透着朴实和真诚。
  锁定教育让外来青年做一天大学生
  2004年末,宣武区团委组织了一次主题为“我做一日大学生”的活动,30名来自宣武区民营企业的来京务工人员第一次走进了北京科技大学的校园。
  据组织这次活动的宣武区团委组织部部长申骏介绍,此次参加活动的是从几十家单位的来京务工人员中选出的代表。
  “中午在学生食堂吃饭,到学校书馆参观,和大学生一起做物理实验……这些活动对这些只有初、高中学历的打工者来说机会非常难得!”申骏告诉记者,来京务工人员在参加完活动后都表现出了强烈的学习愿望,为了能让他们每人都拥有一技之长,区团委已经和劳动局接洽,2005年内为这些人员开办“茶艺、餐饮礼仪”等技术课程,而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有望获得技能证书。
  教育调查来京务工人员学习途径有限
  记者了解到,对于像刘拥军这样一个月只有几百元收入的来京务工人员,面对一年几百元甚至于上万元的旁听费来说也是难以承担的。而现在社会上的一些大大小小的辅导班的价格也不低,参加成人高考辅导冲刺班就要交几百元,如果要上慢班就要交千元。目前像刘拥军这样仅凭自己刻苦努力学有所成的人还很少。
  调查核心社会应保障民工受教育权
  北大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说:“保障来京务工人员的受教育权,是全民素质提高的关键。现在城市生活中民工阶层已经很庞大,这些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这直接影响到社会文明水平的程度。所以,提高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显得尤为迫切。而且,这些人也有接受教育的强烈愿望,社会应该把这个重担担起来。目前大学的教育资源已经饱和,只有依靠政府、企业等等社会力量,通过成人教育、职业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让他们更快地提高,这需要全社会来重视和推动这项工程的发展。” (信报记者 张永智 王萌)

标签:
【浏览 次】【查看与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夹】【关闭
查看相关新闻
·化解群众纠纷维护社会安定(2008-7-4)
·自学英榜:民工5年修成律师 自愿为民工维权(2008-6-19)
·刘俊生:为农民工撑起法律保护伞(2008-6-6)
·思明区工会百名志愿者为职工维权(2008-5-8)
·兰州成立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站 志愿者参加(2008-5-8)
·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队成立(2008-5-8)
·梅州市成立妇儿维权志愿者服务队(2008-5-8)
·厦门地税稽查局设立全国首支市民“发票维权”志愿者服务队(2008-5-8)
·“银发之友”维权志愿者开展监督(2008-5-8)
·[三明] 消费维权志愿者组织成立(2008-3-28)

      用户名: 

      密  码: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1316111100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涉及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请见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