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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行动:
王海将起诉某知名品牌“早产奶”
昨日,在西大街一家知名的品牌店前,王海买了某品牌的“深层洁白牙贴”。“这个产品有问题,数据来源是公司研发数据,而7天显著更亮白有夸大宣传嫌疑。”杨连弟昨日将此产品的问题向5位志愿者一一作了介绍。这让5位志愿者大开眼界。目前,王海将此事委托我省一名律师代理,准备起诉该商家。
“尤其是一些大品牌,一定要严以律己!”据王海透露,他现在已经掌握了所有的证据,不久会起诉国内某知名品牌的“早产奶”。志愿者不知消费者有哪几项权利昨日,本报征集并选出的5名消费维权志愿者,与打假名人零距离接触。
“请问,作为消费者,大家拥有哪几项权利?”当杨连弟寻问5位消费维权志愿者时,他们面面相觑,回答不出来。杨连弟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首先是安全保障权,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就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具有合理的安全性,不能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同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营业场所应该具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使消费者在安全的环境中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
其次是消费者的知悉权,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此外,还有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取赔偿权、结社权、消费知识了解权、受尊重权以及监督、控告、检举和批评、建议权。
向消费者赠送“维权”礼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当昨日的活动结束后,打假名人把自己精心准备的5份精美的礼品送给了5位消费者。记者看到这份精美的礼品与众不同,一本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注释本》,记者看到这份礼品里不仅有相关的政策法规,还有条文注释、关联法规、关联案例,以及各地消协通讯录,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卡、民事诉讼流程图等知识。“希望你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多学习一些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方法,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杨连弟对5名志愿者如此称:他们这次来西安的目的只是为了唤起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并不是真的打假。
维权忠告:
希望消费者树立天天3·15意识“我这次西安之行,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唤起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王海表示。谈起自己十几年的打假维权经历,王海对记者称,从1995年成为第一位中国保护消费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的获得者,到如今,他觉得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很重要的事情。
王海称,相比10年前的维权,消费者维权的意识是提高了,但是提高的步伐远远赶不上“骗子”的步伐。这就要求消费者树立意识,除了要有保存证据的意识外,要有风险意识,在消费之前,要考虑好这个协议是否能履行,是否能得到保证等;还要有责任意识,作为一个消费者不要过多的计较个人得失,而“打假”就是公民作为消费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可以促使相关部门能完善法律法规。
“其实,我们应该树立每一天都是3·15的意识。”王海称:每年的这一天都很热闹,如果只在这一天集中的维权,这就背离了3·15的意义和初衷,希望所有的消费者,在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记得“打假”,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产品有问题,多向政府部门投诉,如果不投诉,就是对不法商家的一种姑息放纵。
盛赞本报:
“三秦都市报 消费者的利益代言人”
采访结束后,王海昨日离开西安,去北京参加昨晚央视举行的3·15晚会。临行前,他挥笔向本报留言:“三秦都市报,消费者的利益代言人。维权,我的责任”。
[FS:PAGE] 本报连日来关于3·15的报道,获得了王海和杨连弟的高度评价。作为中国打假第一人的王海,盛赞本报是消费者的利益代言人,希望本报继续发扬这种风格。杨连弟也向本报表示感谢,他说在北京时,他就经常上网查看,发现无论从北京还是陕西来看,本报的3·15活动做得很有特色,是其他媒体不可替代的。“比如说开辟了专版,出动八路记者维权;尤其是和我们合作的接听热线,吸引了大批读者诉说自己的消费遭遇,增强与读者的互动性,让广大消费者接受了树立3·15意识的洗礼。这次,只有三秦都市报做到了这一点,这让我很感动。”杨连弟如此表示。
文/ 陈超凡 首席记者 姬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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