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陈剑峰
我的性别: 先生
专长领域
劳动法、婚姻家庭法是我的专长。2001年,办理一起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因左胳膊被截断造成四级伤残单位拒赔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踏实、认真和稳健的工作,终使该外地打工者满意获赔。该案的成功代理,引起北京法制报、北京劳动午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的争相报道和采访。2002年,办理北京市丰台区首例因亲子鉴定引起的索赔案,该案原告获赔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成为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婚姻关系解除后精神损害获赔的第一案。2002年2月,应北京电视台名牌栏目“荧屏连着我和你”的邀请,成为节目嘉宾。
除了在劳动争议和婚姻家庭领域的专长外,陈剑峰律师还在保险索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法方面有着较为深入的研究。
工作经历
陈剑峰律师,1973年生,1993年12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大专毕业,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并于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6年至2000年,在江西天兴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2000年6月,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毕业。2001年调京执业,开始在北京市徐玉光律师事务所从事专业律师,2002年北京徐玉光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明华律师事务所强强联合,现在是北京市明华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律师。
社会兼职: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主要成果
北京市第一批未成年人维权律师
北京市首批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劳动午报》、《北京法制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曾对其进行过专题报道。自2001年起与《北京劳动午报》开始合作,发表劳动争议文章数十篇。
主要著述:
1、2001年,在《北京劳动午报》上发表评论:《“土政策”抵不了劳动法》,《别改凉了职工的心》,《工伤青年打赢官司》,《合同怎么签法律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告不能替代》,《人事档案不等于劳动合同》,《实习生就该超时工作吗?》,《司机刘华文要跟单位叫板》,《外地青工胳膊断了生活不能断》,《我们娘儿俩怎么办?》,《这事还想拖多久》,《中国员工叫板“易达文”》,《自理与护理究竟谁有理?》。
2、2002年,与徐玉光律师合著在《首都律师论坛》上发表题为《一起由亲子鉴定引起的特殊侵权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有关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