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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自4月份开展打击银行卡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共破获各类银行卡犯罪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警方提醒,综合查获的各类案件分析,公众要慎防七类银行卡诈骗。
一是函告诈骗。犯罪分子冒用银行信用卡中心寄发迟缴通知函、紧急通知函和公安报案警告函,称客户信用卡已透支消费,要求速到银行网点或邮局划拨缴款。有时客户还会收到律师函,附带《信用卡诈骗罪简介》的法律知识宣传,声明信用卡诈骗罪的严重后果。
二是在自助银行安装设备,窃取信息复制银行卡盗取客户资金。犯罪分子采取在自助银行门禁刷卡器上套装自制的读卡器来窃取储户银行卡卡号,在自助银行内的ATM机操作台上方安装具有摄像功能的MP4来窃取储户银行卡卡号及密码,再伪造储户银行卡进行转账、冒领。
三是利用手机短信进行信用卡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手机发短信或打电话方式,假称持卡人的银行卡在某处消费或银行卡信息资料被泄露,诱使持卡人拨打短信中指定的电话号码,在自动取款机上进行相关操作,从而将卡内资金转入不法分子提供的账户内。
四是在银行ATM机上张贴含诈骗内容的"温馨提示"。"温馨提示"内容大都告知取款人"如出现卡被吞或不吐钞等现象,请及时与银行客服中心联系,电话×××××××等话语,市民一旦按"温馨提示"操作,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遭受钱财损失。
六是网上交易诈骗。趁持卡人进行网上交易或网上银行查询时,利用电子邮件发送木马程序,获得持卡人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
七是偷盗或冒用信用卡。如同事间利用新办理信用卡之际,盗取信用卡和密码函,进行冒用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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