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报名 | sitemap | 网站地图 | 注册会员 | 会员登录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权益维护 >> 维权事例 >> 正文

“卧底民工”维权官司不打了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2 11:27:00     我要投搞   由志愿者 zhwn08 提供
加入志愿者投稿获积分

  2008年3月25日,今年24岁的广西人黄伟木进入广州番禺的汇晟制衣厂打工。他诉称,从他进厂后一直到离开,该厂一直没跟他签订劳动合同。黄伟木在8月底离开工厂,并于9月1日向番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工厂支付4月~8月的双倍工资以及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合计索赔金额为5万多元。

  10月14日,番禺区劳动仲裁委裁决该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11606。32元、经济补偿金893。91元,共计12500。23元。对这个结果,黄伟木不满;服装工厂也不服,双方同时起诉到番禺区法院。在双方打官司期间,恰逢劳动合同法新出台,其中一些新的规定一直在劳资双方争议不断。而黄伟木从7月起,陆续在自己的QQ空间发表有关他在汇晟制衣厂卧底收集证据和维权的历程,因为被媒体冠以“卧底维权打击黑工厂”广泛宣传。

  工厂喊冤 为索赔故意不签合同

  但到了11月19日,黄伟木突然向撤回起诉,工厂却不肯罢休,继续向法院反诉,说对方是“恶意利用法律”。

  11月28日,番禺法院对该服装工厂的反诉案进行开庭审理。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服装工厂认为,黄伟木入职后,工厂曾多次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黄伟木一直无理拖延;直到2008年8月31日黄伟木擅自离职。据此,工厂认为,黄伟木是恶意利用法律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真正意图是获得相关补偿金和赔偿金,要求法院判决工厂无需支付差额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为了证明这些,服装工厂还向法庭提交了工厂通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告》、《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劳动合同》的格式文本。

  但黄伟木认为,上述证据是工厂在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制作的伪证,他在职期间并未见过这些文件。据悉,因黄伟木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并及时向媒体公布一审结果。

  律师说法 问题很典型,判决将成范例

  记者了解到,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颁布实施后,其中一些新规定一直在社会上争论不休,而用工后不签订合同,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曾引起用人单位的争议。今年9月,记者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采访时,法院一名人士曾透露,全国人大来广东视察新法实施情况时,曾说《新法》总的来说是好的,却也导致了利用法规发财的人。

  广州的游长安律师则说,从长远来看,新法作出这样的规定肯定是好的,起码可以让“无良的黑老板”付出更大的代价,并制约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但关键是如何避免这种故意拖延不签合同的情况,就像本案中这样。在谈到如何避免时,游长安律师说因为本案还在审理中不便透露,但如果法院判决下来后,应该可以成为一个典范,为解决以后此类争议提供一个参考。


标签:民工 维权 官司 
【浏览 次】【查看与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夹】【关闭
查看相关新闻
·应聘做“船员”,咋成了“渔夫”?(2008-12-5)
·丈夫异地打工身亡坚强妻子苦讨说法(2008-12-5)
·民工杨公正艰难的“公正”之路(2008-12-5)
·沈阳:地铁农民工 被欠薪30万(图)(2008-12-5)
·10年欠薪案成功处理 1510名农民工揣钱回家(2008-12-5)
·北京农民务工受伤 长期在京谋生者按北京标准获赔(2008-12-4)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民工难索赔(2008-12-4)
·民工讨薪 塔吊上闹了一天一夜(2008-12-4)
·服务农民武陟县为农民工讨回94万血汗钱(2008-12-4)
·39人领回7万元血汗钱(2008-12-4)

      用户名: 

      密  码: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民工网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1316111100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