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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一民工在湖南省打工期间,因为意外事故死亡,然而,相关事故负责人却躲而不见。罗甸县司法局接到死者家属求助后,依托跨省法律援助,为死者家属讨回17.2万元的赔偿。
据了解,死者龚某系罗甸县董当乡先锋村四组人。8月6日16时许,其在湖南省衡阳市一建筑工地挖桩时跌落15米深的桩洞,后抢救无效死亡。8月8日,龚某家属到罗甸县司法局请求法律援助。经过罗甸与衡阳市法律援助多方共同努力,终于在8月9日达成协议,由建筑工地业主向死者龚某的家属赔偿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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