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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笔者从屏山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在“5.12”汶川大地震重灾区映秀镇死亡的15名农民工家属在该县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获得补偿款210万元。
据悉,在今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中,该县夏溪乡15名农民工因灾死亡,他们务工的公司为江西省南昌市某有限公司。8月3日,13名民工家属进行工伤认定后(其中两名未进行工伤认定),到南昌市与该公司协商补偿事宜,由于双方分岐较大,在近十天座谈协商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农民工家属向江西省政府电话求救。
8月12日,屏山县司法局根据县委、政府的指示,及时指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公证处人员与夏溪乡政府、县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员连夜赶赴南昌,为农民工家属提供法律、法规帮助。到达后,他们及时了解情况,召开家属座谈会,宣传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家属的稳定工作,引导其依法维权、合理补偿。同时,主动与中超公司协调,积极为遇难者家属争取更多补偿。
经过8天的协商,双方达成了补偿协议,中超公司一次性补偿15名遇难者家属补偿总额达210万元,并对每户支付了差旅费补助1500元。目前,他们已经领到了全部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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