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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技工王开玉的困惑:法院三次判决却不能要回工钱

 
新闻热线:13717505888 来源:民工网 日期:0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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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技工王开玉的困惑:法院三次判决却不能要回工钱



民工网:http://www.mingong123.com  工程承包合同  法律武器

  来信

  1995年9月,我与广元市市政建筑公司二队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到1998年工程完工时,对方拖欠我的劳动工资共15536.9元,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给付。我无奈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没想到这小小的劳资纠纷的官司一打就是近5年。几经周折,我终于在去年胜诉了,可是判决书却成了一纸空文,我仍然没有拿到属于我的工资。

  四川广元市农民 王开玉

  讨要工资

  为索要15536.9元的劳动工资,四川省广元市的农民技术工王开玉拿起了法律武器。有着大专文化的他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道。可是,转眼6年过去了,这场官司历经了三次判决、一次仲裁、一次抗诉、一次裁定,王开玉仍然没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王开玉没想到这么简单的一起劳资纠纷,竟会遇到那么多的干扰和阻力。

  1995年9月,广元市市政建筑公司二队承建元坝区石井铺乡卫生院办公综合楼工程,将工程土建部分承包给王开玉。因为市政建筑公司二队没有建筑资质人员,不具备工程施工要求,负责人许奎宗又请王开玉负责工程安全及质量监督,双方约定工资按建筑公司二队管理人员标准支付。到1998年工程完工时,建筑公司二队共拖欠了王开玉劳动工资15536.9元。多次讨要无果后,王开玉决定跟对方法庭上见。他没想到,从此就陷入了一场持久战。

  在第一次判决中,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认定王开玉应该得到工资,但却把劳资纠纷认定成了合同纠纷,从而使王开玉应得的劳动报酬由15536.9元减至7129.65元。王开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这是劳动争议,应该先由劳动部门仲裁。王开玉于是来到广元市元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以劳动争议超过半年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几经周折,2001年9月,王开玉拿到了第二份胜诉判决书,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市政建筑公司二队负责人许奎宗支付王开玉劳动工资15536.9元,石井铺乡卫生院负连带清偿责任。

  之后,法院执行人员分两次为王开玉讨回了2900元。就在王开玉耐心地等待执行人员替他执行其余的工资时,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突然以“程序违法”为由,向元坝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要求元坝区人民法院停止执行,重新审理王开玉劳资纠纷一案。又过了一年多,王开玉等到了元坝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后做出的“维持原判”的决定,已是2003年3月。一个官司打了近5年,是王开玉未曾料到的。

  但是这一纸胜诉判决,并不意味着王开玉就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了。在以后的日子里,王开玉拿着判决书多次请求执行,但都因为执行人员执行不力,使得他手里的判决书形同一张废纸。前不久,他又去法院询问,执行人员的答复是:“对方跟我们说没钱,你自己找他们去要吧。”王开玉无奈地对记者说:“如果我自己能把工资要回来的话,又何必打这个官司?”

  提起这场官司,王开玉不停地摇头叹气,反复说:“不值。”除去耗费6年的时间和精力外,6年里,他花在打官司上的钱超过了他准备讨要的工资。

  王开玉告诉记者,因为他从前吃过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亏,这一次才把官司坚持打了下来。原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跟法院打交道了。王开玉曾经是广元市元坝区第三建筑公司的经理。1992年,在一次欠款纠纷中,由于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的个别法官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违规处理扣押物,给王开玉的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王开玉再无能力经营公司,从此由乡镇企业家变成一名打工者。为此,他向元坝区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法院也做出了赔偿决定,可是王开玉并没有拿到赔偿。不久后,被判赔偿的法官又调往其它法院工作。他也曾经想追讨赔偿,甚至想继续起诉,可是很多人都劝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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