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网:http://www.mingong123.com 休息休假 职工患病
[务工亲历]
童林是一家服装企业的农民工。在这家企业,工人每天工作至少12个小时,星期六、星期天也不例外。除“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元旦当天放假一天外,其他时间工人都必须工作。在繁重的劳动下,童林经常感到疲惫不堪。童林对企业的做法既感到愤怒又感到迷茫:难道农民工不应当有休息日吗?
[专家解答]
企业的做法不能违反国家关于工时和休息休假的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工也享有休息休假权利。国家明文规定八小时工作、每周双修日等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制度。农民工依法享有的休假权利,主要包括:
(1)法定节假日。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2)病假。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病假假期。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企业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100%。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的支付标准是: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另外,农民工还依法享有女职工产假、参加社会活动的事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