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报名 | sitemap | 网站地图 | 注册会员 | 会员登录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权益维护 >> 相关政策 >> 正文

年末岁尾,又到了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高峰期。昨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部门都要建立受理举报投诉机制,公开办公地址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的举报投诉。

来源:中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20 19:07:00     我要投搞   由志愿者 manbu 提供
加入志愿者投稿获积分

  年末岁尾,又到了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的高峰期。昨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部门都要建立受理举报投诉机制,公开办公地址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的举报投诉

  建筑领域农民工将重点“清欠”

  由于建筑领域农民工务工的特殊状况,工资发生拖欠现象后,“清欠”工作往往比较急迫。河南省规定,各部门应及时沟通情况,加大协调力度,依照相关规定迅速确认工资支付、责任承担主体和结算支付方式方法,强力督促责任方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

  河南省规定,各地劳动保障、建设、交通部门要联合对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完善管理使用制度。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对工资责任方配合不力、工程结算发生争议等情况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予以妥善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如何处理?河南省政府严令,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负有责任的相关建设方、总承包方以及分包企业,建设、交通部门根据施工企业和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相应制裁。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各级劳动保障、建设、交通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载入企业诚信档案,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配合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此外,河南省还将进一步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建立定期督察制度。省级主管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不定期赴省辖市和重点企业、重大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察,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将跟踪督察,一查到底,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标签:农民工 农民工工资 举报投诉 
【浏览 次】【查看与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夹】【关闭
查看相关新闻
·河北年中排查新欠 张家口为农民工讨薪2000万元(2008-11-30)
·湖南应对回流 重点工程吸纳农民工拟补贴50元/人(2008-11-30)
·河南开封市尉氏为低学历无技术农民工搭建平台(2008-11-30)
·云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08-11-30)
·安徽建失业预警机制应对危机“保就业”(2008-11-30)
·浙江农民工子女报读中等职业学校不受户籍限制(2008-11-30)
·江苏所有企业要为农民工办职工医保(2008-11-30)
·辽宁开发商将把18%工程款作为农民工工资备付金(2008-11-30)
·河南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明年起将实行差别化管理(2008-11-30)
·我国关于农民工政策的变化(2008-11-27)

      用户名: 

      密  码: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民工网  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1316111100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