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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年内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准备金制度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德春、夏辉辉、吴采平     发布时间:2008-8-29 15:26:00     我要投搞   由志愿者 wangjin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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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工头携款跑了,当事农民工身无分文有家难回怎么办?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突发群体性的讨薪事件,该省年内将在全省各市县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准备金制度,对欠薪农民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暂时解脱生活困境。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一些包工头携款逃逸后,不少农民工几乎身无分文,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尽管农民工讨薪的心情迫切,但欠薪追缴往往时间较长,这就需要政府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

  该负责人介绍说,实行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准备金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先行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笔资金作为应急准备金,用于农民工生活安置和返乡救助,所支付费用待追缴后归还。应急准备金的规模原则上要求省级不少于50万元,市级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县级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此外,应急准备金只限于农民工的返乡路费和滞留期间的生活救助,并不是由政府向农民工垫付工资。一旦欠薪的责任人被找到,则向责任人追缴后归还;确实无法追回的,由财政部门核销并补充资金,以确保应急准备金的规模不变。

  据介绍,2003年,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并首先在建筑领域实行。2006年,湖北省把这一制度延伸到交通、水利、铁路建设领域。截至今年上半年,湖北省累计收取保障金2.388亿元,覆盖了3800个建设项目。5年来,湖北省累计清欠农民工工资8.13亿元,涉及农民工60余万人。


标签:农民工 准备金 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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