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证登陆:

登录模块加载中...

如何投稿 / 加为收藏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民工网
首 页 新闻资讯 政策法规 权益维护 阳光工程 三农人物 务工指南 民工培训 培训光盘 民工大学 理事单位
《民工》 打工招工 职位搜索 民工子女 打工生活 打 工 妹 家乡供求 三农社团 企业责任 爱心行动 民工博客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2007��4��8��
������ũ��������
����إһ
 
全国各省分站: 内蒙古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 申请分站加盟
首页 >> 新闻 >> 权益维护 >> 律师说法 >> 正文 快速搜索:

工伤问题

 
新闻热线:13717505888 来源:民工网 日期:08-04-24
我要投稿 如何投稿
上一篇:
下一篇:
选择背景:   加入收藏夹   发送给好友      


工伤问题



民工网:http://www.mingong123.com   工伤    工伤保险

  因工伤造成血栓,鉴定是不能排除第工伤所致,结论是:与工伤有一定的关系,是否可理解为就是工伤直接造成的?到单位停产,倒闭等情况可否要求一次性结算清(四级伤残),包括日常医药费(血栓需要终身服药、化验等)?没有实际发生的日常医药费用 是否不会一次赔偿?到单位停产要求一次性结算时,如果因鉴定结论有争议,是否该单位去举证?

  林律师回复:

  根据您的陈述,我们经过初步研究:如果该工厂有办理工伤保险,那么该事件就可以按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处理;如果未办理,则由企业参照相应标准支付。企业清算时应先支付相关费用。

点击发送给好友: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
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
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
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
,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
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
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精彩推荐  
最新图片  
热门点击  
媒体报道 | 我要投稿 | 关于我们 | 会员注册 | 诚聘英才 | 诚征合作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怀念旧版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服务热线:1371750588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QQ即时交流 合作:472015992 技术:392600767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