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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公司的客户从江苏常州发了一袋焊接配件到南宁,发货方的单子上写明了货物共18公斤。发货方在发货时因为考虑到所运的是铜件,除了里面的纸箱外,还在外面加了一层蛇皮袋。1月22日,她去提货,“当时,我看到外包装完好,就没有想到开包检查,放心地签收后就回到公司”。可当她回到公司跟同事清点货物时,却发现少了一些铜件,而同一箱子内与铜件混放的非铜件却一件都没有少。随后,熊女士将货物进行了称重,发现重量比单子上所说的重量少了近8公斤。
熊女士认为,一般人取货时看到货品的外包装完好,肯定也认为货品没有问题。如果当时运站处提醒她,托运中帮她的袋子进行了2次包装,她一定会检查里面货品有没有丢失。“领货时没注意,但回来检查袋子后,我才发现袋子上贴着货运公司专用的胶布。当时,他们弄坏了袋子,私自贴好却又不告诉我们,导致后来我没有检查物品,他们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23日,熊女士要求货运公司赔偿他们公司的损失,而该公司吴经理告诉她,她已经签收把货物提回去了,没有办法进行赔偿。
记者随后咨询了该货运公司的吴经理。吴经理表示,熊女士已将货物提走了,回去以后才说少了,他们也没有办法估量责任,因此不能进行上报赔偿。如果熊女士当场检查货品,发现货物少了,他们一定会上报赔偿。对于熊女士提出的包装袋上的问题,吴经理表示,其公司的胶布上有很明显的“华宇”字样,很容易就能看见。虽然,他们有义务提醒客户外包装上出现问题,但不是每一个客户都能一一提醒到,这也需要领取货物的客户自己细心。吴经理称,熊女士说发货方发的是25公斤,与他们的电脑数据上显示的单子货物的重量是18公斤不符。另外,吴经理认为熊女士的单子上只写了是配件,而未写明是铜件。如果写的是铜件,他们一定归为重金属贵重物品,小心处理。
就此,记者替熊女士咨询了南宁金斗律师事务所的林有锦律师。林律师认为,熊女士既然已经签收,等于是认可了货物没有缺失,因此,法律上是很难支持熊女士进行赔偿追讨的。因此,在取货时仔细清点数量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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