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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交了保证金遭开除老板否认富区一打工者要讨还公道
市民窦金花近日打来热线电话向鹤城晚报反映,她曾工作的富拉尔基区地圣圆湘香天下酒楼,拒绝退还给她500元工作保证金和23天的工资。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酒楼李老板和富区劳动局监察科有关人员。
据窦金花介绍,7月13日她被酒楼聘为吧台酒水员,录取时老板让她交500元工作保证金和身份证,求职心切的她当场交了这笔钱。随即老板让吧台收银员为她开了收据,并盖上了酒店现金收讫章。9月18日老板说她管理的酒水账有问题,把她开除了。窦金花向老板索要23天的工资和保证金,老板以她工作有误拒绝支付。窦金花说,她在管理酒水期间,确实丢了一瓶茅台酒,但是酒店有监控录像,酒店可以通过录像证明她的清白,她曾向老板提出看录像但被拒绝了。窦金花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9月末,到富区劳动局监察科为自己讨说法。
7日记者在区劳动局见到了酒店李老板,他告诉记者,他根本没有收取窦金花工作保证金,至于窦手里的收据,他更是没有开过。李说,管理吧台的人员都可以开出这样的收据。至于员工的身份证,他只是帮助他们保管,员工随时都可以取回。李承认,他扣了窦金花23天的工资,原因有两个:一是窦在工作期间酒店酒水丢失,造成了酒楼的经济损失;二是窦私改账目、冒用他人名义换酒。目前酒店已经报警,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一旦事情解决,他会根据情况支付窦的工资。
据区劳动局监察科程显丽介绍,他们目前无法鉴定双方谁对谁错,只有等到公安部门结案才能根据结果判定责任的归属,但是李老板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是不对的,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记者又采访了曾经在该酒楼打工的何某、孙某等人,他们表示在酒楼工作期间也被收取了工作保证金,辞职时,老板以种种理由拒绝退还。他们现在非常后悔当初没有向老板索要工作保证金收据,导致无法为自己讨回公道。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教训,告诫打工人员,打工时要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不要给一些黑心老板留下可可乘之机。同时他们也希望监管部门要负起监管的责任,督促用人单位与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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