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卢氏县农民李京发三年前伙同他人雇用民工开车到矿山上抢劫矿石,案发后畏罪潜逃。谁知法网恢恢终入狱。7月23日,被告人李京发涉嫌抢劫罪被押上法庭受审。
现年39岁的李京发系卢氏县徐家湾乡农民。2005年7月30日,李京发伙同黄福军、李治云、王中伟(三人均已判刑)经密谋后,雇用18名民工乘一辆摩托车、一辆三轮车、一辆面包车窜至卢氏县木桐乡夜长坪钼矿李某某经营的矿口,李京发等四人将矿口看守人员朱某某、李某挟持到矿洞内,让雇佣的民工将矿口内的钼矿石5.4455吨强行运走。经有关部门鉴定,该矿石价值19060元。案发后,灵境发畏罪潜逃,一直在外地矿山上过着逃亡生活。2008年6月20日,灵境发在陕西一矿山上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京发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京发法庭上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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