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网7月28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连日来海南省出现持续高温,部分地区气温高达37摄氏度。但有一批特殊行业的劳动者在烈日下继续辛勤地工作,一些单位却拒绝发给他们防暑降温费,工人往往是投诉无门。
据了解,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摄氏度,或在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也称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期间的4个月。目前,我省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支付降温费,一些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降温费标准,低的几十元,高的几百元,有的单位发放时间为5月至10月共6个月。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海南省建筑工人、园林工人等劳动者时常在35摄氏度以上的气温下作业,中暑现象时有发生,多数工人未能享受防暑降温费。
目前,由于我省仍未出台相关的夏季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和降温费标准,既没有规定由谁来认定工作场所是否达到高温,也没有规定高温津贴的参照基数是多少,更没有强调对拒发降温费的用人单位,应该处以哪些惩罚,因此工人往往是投诉无门。
劳动者高温作业难享降温费
23日上午10时,海口市国兴大道省政府新办公大楼前,十多名园林工人在高温中,汗流浃背地紧张施工。说起防暑降温费,工地负责人钟先生说,没听说过,工人也不会向老板提出要降温费。
24日中午12时,海口市蓝天路一个建筑工地上,来自四川的农民工老韩正光着膀子干活,他全身被晒得通红,不时喘着粗气。当记者问他有没有享受降温费时,他回答说,从来没听说过降温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仅农民工享受不到降温费,海南省不少国有大中型企业也没有向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老梁在一家交通运输企业工作了三十多年,据他介绍,公司的司机、保安、车辆安全检查员等几百人每天都在高温下工作,但一分钱降温费也没有。
炎炎夏日,最难受的莫过于中巴公交车司机,由于没有空调,车厢内就像蒸笼一样。尽管如此,对于降温费,司机们从来没有奢望过。
海南省明年有望施行降温费新规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的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有关规定的内容太过含糊,政策不明朗。目前,我省正在进行这方面的调研论证,准备出台相关的政策,但由于涉及到企业的支出成本,需要税务部门参与,制定比较复杂,因此今年内不会出台,有望在明年开始施行。(作者:陈文剑 邢增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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