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map | 网站地图 | 注册会员 | 会员登录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重庆职工自愿加班每月也不能超36小时

  重庆晨报4月2日报道 《劳动合同法》实施已3个月,针对企业、职工反映集中的问题,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出台了《关于工资等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执行标准工时的企业,职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即使职工自愿多加班,也不行。“有很多安全事故,都是因职工长时间加班,过度疲劳引发。”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说,职工每月加班时长,从最初的每月48小时,调整至42小时,再到现在的36小时,这是经专家反复测算确定的一个比较科学的时长。

  自愿加班不能超36小时

  通知规定:执行标准工时的企业,无论是企业安排职工加班,还是职工自愿加班,每个月的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否则企业将受到处罚。

【浏览 次】【查看与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夹】【关闭
查看相关新闻
·武昌狠抓工地文明施工(2008-6-16)
·苏州拒绝不良建筑企业投标(2008-6-16)
·港城宁波:用情用心关爱300万新宁波人(2008-6-16)
·阜阳民工失足命悬吊板 消防搭梯排险(2008-6-16)
·凯里:旅游不是答案(2008-6-16)
·珠三角产业升级下的格兰仕标本(2008-6-12)
·贵阳:月薪800元难留人中小餐馆服务员紧缺(2008-6-12)
·孩子餐具放到起霉 3年换15个保姆雇主不胜其烦(2008-6-12)
·武汉居民医保新政实惠面(2008-6-12)
·完善社保工作是新农村建设务实之举(2008-6-12)

      用户名: 

      密  码: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1316111100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涉及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请见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