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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今天发出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被列入了促进就业的政策范围。
通知强调,要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不足弥补实际培训成本的,可提高补贴标准。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都阳说:“以往的促进就业政策往往强调城市的失业人员的就业,这次促进就业政策也强调了把农村富裕劳动力就业列入了促进就业的范围”
据统计,从1995年到2006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数量由5066万人增加到了1。18亿人,今后几年,每年劳动力转移新增人数将维持在500万至700万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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