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报名 | sitemap | 网站地图 | 注册会员 | 会员登录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关于我们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媒体资讯 >> 正文

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被列入促进就业政策范围

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08-9-7 11:29:00     我要投搞   由志愿者 julia 提供
加入志愿者投稿获积分

  国务院今天发出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被列入了促进就业的政策范围。

  通知强调,要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不足弥补实际培训成本的,可提高补贴标准。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都阳说:“以往的促进就业政策往往强调城市的失业人员的就业,这次促进就业政策也强调了把农村富裕劳动力就业列入了促进就业的范围”

  据统计,从1995年到2006年,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数量由5066万人增加到了1。18亿人,今后几年,每年劳动力转移新增人数将维持在500万至700万人之间。


标签:农业 富余劳动力 就业 
【浏览 次】【查看与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夹】【关闭
查看相关新闻
·“心中”生明月 共享团圆情(2008-9-14)
·他习惯了一个人的中秋节(2008-9-12)
·南京新市民投身创建 民工兄弟主动接轨文明习惯(2008-9-12)
·且看中秋节之月“三大不圆之处”(2008-9-12)
·胡小燕的“困惑”谁来解开?(2008-9-12)
·何不设个“胡小燕热线”?(2008-9-11)
·惠民政策要“有请当事人”(2008-9-11)
·钱报与杭甬温义工为民工推出“中秋拍张照”活动(2008-9-11)
·“新浙江人”的幸福生活(2008-9-10)
·老板欠200民工工钱“玩失踪”(2008-9-10)

      用户名: 

      密  码: 

             

主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技术运营:清大燕园(北京)教育科技中心
农民工 版权所有备案序号:京ICP备06065005 本站法律顾问:侯小晶 陈华 黄思宇 周彦荣律师
Tel:010-82863614 82863634  Fax:010-82863634  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13161111008
E-mail:mingong123@vip.163.com  客服中心:清华东门华清商务会馆1105B
免费网络推广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果涉及任何版权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请见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