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生活状况的评价列入单位、社区的考核指标中;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文化责任中,按照农民工的一定数量规定企业必须设置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必须实质性地定时向农民工开放。农民工所居住的街道社区应该关心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应该像关注常住居民一样关注他们,不能存在忽视更不能有歧视农民工的态度,要主动组织他们参与社区的文化活动,在改善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也让农民工为社区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其次,应该注重和加强农民工的文化学习。现代社会提倡建设学习性的城市,作为城市阶层一部分的农民工,不能被置于学习性城市之外。农民工的文化学习应该作为建设学习性城市的重要任务来抓,农民工文化水准的提高应成为衡量是否达到学习性城市的重要指标。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规划加强农民工的文化学习与进修,并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改善农民工文化学习的条件,并将农民工文化学习的要求写进对于企事业单位的考核指标中。企业法人应该承担安排农民工接受文化教育的责任,应该逐渐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将其制度化。在关心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益中,同样应该注重农民工本身接受教育的权益,在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中,提高城市的文化竞争力。
再次,应充分发挥单位、社区党团组织的作用。农民工文化生活的粗俗化孤岛化与缺乏组织与引导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工离开故土来到城市,老乡朋友成为他们唯一的关系,有困难找老乡成为他们基本的思路,农民工中的党员、团员往往也不将组织关系转入城市,农民工常常成为城市中一些没有组织的散兵游勇,这也就成为农民工文化生活孤岛化的原因之一。应该充分发挥单位、社区党团组织的作用,私营、个体企业中未设党团组织的,行业党团组织应发挥联系基层的作用,在党团组织的组织引导下,发挥农民工中党员团员的先锋作用,组织农民工的学习进修、文化活动,改善和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
近年来,党和政府非常关心农民工的问题,从工资拖欠问题到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从同工同酬到劳动强度等等,都得到了切实的关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是其具体体现。农民工文化生活的问题也应该得到高度重视,只有改变农民工文化生活孤岛状态,才能真正建设好城市文化,才能真正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