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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国际社会第一次将男女平等权利具体化为“一切权利和自由”,是西方人权传统的一个重要突破。特别规定了男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第16条),提出了“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的原则。
■1952年 联合国《妇女政治权利公约》
这是世界范围内授予并保护妇女政治权利的第一个国际性法律文件。规定妇女在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资格而不受歧视。
■1967年 《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
这是第一个以妇女为主体阐明妇女各方面人权的国际性文件。
■1979年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联合国关于妇女人权最重要的法律文书,被称为国际妇女权利法案。
■1988年 第一个《联合国妇女与发展中期计划》
■1991年 联合国公布《妇女在发展中的作用》的世界调查报告
■1991年 联合国首次出版关于全球妇女状况的综合数据《世界妇女状况:趋势和统计数据》
■1991年 《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
■1996—2000年 制定第二个《联合国妇女与发展中期计划》
■2000年 联合国出版关于全球妇女状况的综合数据《世界妇女状况 2000:趋势和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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