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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鬼鬼祟祟地干什么?”随着主审法官一声怒喝,书记员和一名陪审员疾步冲下审判席,把正偷偷给家属传纸条的黄某抓了个现行。这是发生在昨日官渡法院庭审上的一幕。
黄某是一工地建设方负责人,这个工地因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但工地为赶工期强行开工。后在施工工程中,挡土墙突然垮塌,致两个农民工死亡。事后施工方和建设方赔偿了死者家属41万余元,但相关责任人难逃法律制裁。昨日,黄某和施工方工地工长王某受审,被控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强行开工致两工人死亡
2006年11月,云南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建设方和呈贡县十四治一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在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新厂房。建设方的田总和施工方的项目经理作为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字,施工方的员工王某担任工地工长,建设方的员工刘某和黄某担任现场负责人。
工地开工后,一年内曾因存在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3次下令停工。2007年12月12日,工地又因存在安全隐患被经开区建设局第4次下令停工整改。
“13号下午4点,黄某召开会议,说工期紧,要边整改边开工。”施工方的几个工人在陈述中交代称,黄某让王某找两个人放风,让工人偷偷施工。
12月15日,王某找来的挖机开到正施工的挡土墙上时,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且尚未建成的挡土墙突然坍塌,墙下两个正在勾缝的农民工被压在了泥墙和挖土机下面,后抢救无效而亡。经协商,建设方和施工方赔偿两死者家属共41万余元。2008年3月26日,黄某和王某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两被告:自己只是打工仔
昨日的庭审中,王某和黄某均认为自己不是工地负责人,也不是直接责任人,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
“2007年7月15日,工程已被建设方接管,工人的工资和材料费等都是由建设方发,我事实上已不是工长。”王某说,他是后来才知道复工的事,他让挖机填坑是为了整改工作,不是要开工,也不知道挖机怎么会开到挡土墙上面去。
“我一个月只拿1200元的工资,只不过是一个临时聘用人员,真正的负责人是刘某。”黄某则坚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打工仔,开会也是为了商讨整改工作,没有通知过复工,也不知道怎么会发生事故。
“签合同的是田总,从他的证言中可看出工地负责人是刘某,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证明黄某跟这起事故有关。”黄某的律师表示,公诉机关的十多份证人证言中多数是施工方的员工,所以并不可信。他辩护完时,旁听席上突然响起了一阵掌声,法官吃惊之余,忙提醒家属和律师冷静。
被告当庭传纸条法官喝止
庭审尾声,法官正让旁听人员退庭,黄某乘机快速扭头给一位旁听人员传了张小纸条。法官震怒中大声喝斥,书记员和陪审员迅雷般冲下审判席把纸条夺了过去,正退庭的其他旁听人员都看得目瞪口呆。从法官处得知,黄某在纸条上写了个电话号码,让家属打那个电话帮他办取保候审。
本案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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